【服務項目:法律諮詢/民事訴訟/婚姻家庭/裁判離婚】
台灣肺炎疫情嚴峻,弄得人心惶惶,甚至不時傳出有人確診後猝死或死後才被發現確診的遺憾狀況。這時就有不少夫妻情侶之間開始出現只要確診就分手離婚的誇張舉動,雖然這普遍讓社會大眾觀感不好,但為了生命安全只能做出這樣不得不的決定也不能說完全就是錯誤。
另一半生病,不想照顧可以離婚嗎?
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法定離婚時大事由中:(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都是可以訴請離婚的依據。新冠肺炎雖非什麼不治之症,雖然有死亡風險卻還是有不少人康復,要以這個做為離婚的理由有點太過牽強。但如果是肺炎留下的後遺症或因肺炎而生的精神疾病,就可以拿來討論並考慮以此做為離婚媒介。
感情問題因肺炎爆發?
如果說肺炎疫情是離婚的導火線,那兩人的感情恐怕在更早之前就出狀況。夫妻相處問題不外乎都是繞著差不多的小事打轉,最後演變成大事。如果平常連這些繁瑣的小問題都能好好解決,那自然不用擔心肺炎離婚問題。晚晴法律的專業律師曾經替婚姻陷入危機的多對夫妻做過生活與婚姻分析,讓法律幫您處理一切想得到或想不到的生活雜事問題。
早就想離婚卻因疫情無法出門辦理?
讓晚晴法律的專業律師協助您辦理離婚事宜,包括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離婚賠償、贍養費等衍生問題也一併考慮。您只要安心待在家防疫、定時與律師溝通,就可以順利得到法院的離婚許可,上網動動手指結束婚姻關係,完全不需要出門半步。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晚晴法律事務所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