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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幾天前,台北文化大學有一名40歲的法律系學生,因為不滿同學用書包幫尚未到教室的朋友占位,讓他無法坐想坐的位置,就在上課時對同學咆哮,還找來校外人士來恐嚇同學。由於那堂課非常熱門,稍微晚到一點的學生就會沒有好位子坐,但當天協助佔位的兩位學生也只有各佔一個位置,其他被佔的位子都不是他們佔的。還有其他學生表示,看到這樣的情況也難怪大家會想辦法佔位置,因為不想坐在這麼可怕的人隔壁。
原來法律系還有這種知法犯法的學生,感覺也挺諷刺。還好當時求學時班上沒這樣的同學,至少大家關係都還不錯。但唯一不同的是,大部分學生都不太想坐在前排。
校外人士闖進學校有犯法嗎?
刑法第306條
-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其實很多學校(尤其是大學)都屬於開放空間,儘管這條法規比較偏向保護私人住居避免被外人闖入,但再怎麼開放的學校,總是會有禁止外人進入的區域。尤其是使用中的教室,校外人士照理來講是沒辦法進入的,這時候如果還是硬要闖入,還是會成立犯罪。
被他人恐嚇時該怎麼辦?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我們都知道,恐嚇是犯罪行為。但當我們遭遇恐嚇的當下,一定會感到相當擔心害怕,不知道怎麼保護自己,甚至擔心對方突然開始攻擊自己變成傷害罪。
這種時候,最好的方法還是「讓對方罵」。千萬不要罵回去或恐嚇回去,挑釁往往不會有太好的結果,甚至自己還可能被反告。待對方發洩完後,再來考慮要不要尋求法律途徑。當然,如果能偷偷把恐嚇的對話錄音下來更好,只是有時候也要擔心這樣的行為會不會反而更激怒對方。沒有適合的證據,其實也可以請在場的其他人作為證人,在法庭上依然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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