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加工自殺罪」? 發佈日期: 2020 年 3 月 4 日 作者: laws104 刑法第 275 條 (加工自殺罪)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加工自殺罪屬於殺人罪的一種,刑期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較普通殺人罪的判決來的輕。加工自殺罪成立要件的重要關鍵是:加害人是否取得被害人的允諾,協助其自殺行為。若加害人可證明其加害行為係取得被害人之允諾而為,有可能被檢察官以加工自殺罪提起公訴;反之,則可能被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