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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只保護女性?
現行刑法通姦罪的規定,是採平等處罰主義,不論夫或妻,只要與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性行為,都會構成通姦罪。捉姦是法律賦予配偶的權利,女人可以捉姦,男人同樣可以捉姦。最近某男影星踹門捉分居兩年妻子的姦,要那個男性第三者嚐到「玩別人老婆」的下場,說明了法律上通姦罪所保護的對象,並不限於女性,男性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
通姦罪只懲罰女性?
刑法通姦罪既然採平等處罰主義,它所懲罰的對象,在違反夫妻貞操義務的一方,當然包括了男性配偶與女性配偶。然而在法院實務上,女性以通姦為理由的審判,十件中有九件是太太只對先生撤回告訴,最後只有那第三者的女性,仍然受到法律的懲罰。在許多男性外遇的案件中,太太為了顧及先生的事業、名譽,而勉力維護婚姻,大多原諒了先生;但是在女性外遇的案件裡,先生提出告訴後,太太通常是不會被原諒的,先生除了藉此教訓、懲罰、羞辱她之外,離婚大概也免不了。就此而言,刑法通姦罪的規定,經常演變成兩個女人的戰爭,背叛婚姻的男性,卻仍能全身而退。有些人說,通姦罪專門用來懲罰女人,在法律上雖然未盡公平,然而施行的結果,卻成為真正對女人不公平的法律。
*請注意:通姦已經在民國109年5月29日宣告除罪,但受害者還是可以向對方及配偶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詳情請參考本諮詢網的服務項目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