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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一名已婚高姓男子,結婚後多次上同志網站上交友聊天,甚至還囂張的將男同志帶回家,並且把妻子反鎖在陽台過夜,妻子無法忍受老公外遇,且自己還是輸給一個男人,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女子表示,自從老公認識該名男同志,且把他帶回家之後,她和老公已經超過一年沒有好好做愛。
今年七月,老公還趁她外出買菜時,從內反鎖大門不讓她進門,兒女只好趁老公不注意時偷偷開門。板橋地院審理後,認為該對夫妻已經對彼此沒有情感,判准離婚。
*請注意:通姦已經在民國109年5月29日宣告除罪,但受害者還是可以向對方及配偶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詳情請參考本諮詢網的服務項目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