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網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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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代的進步加上科技日新月異以及資訊的快速、傳播。網路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其有關的犯罪行為也隨之而來。
有些網友會認為自己在網路上匿名發言對方也查不到身分,留言的內容常常踰越法律規範。可能有些人覺得稍微罵一兩句不算什麼,但如果是大量的惡意言論攻擊又剛好加上當事者正逢生命中的低潮,可能會因此患上身心方面的疾病甚至走上絕路。
除了網路霸凌,日常生活中也常遇上類似狀況。有時候與他人發生爭執一時氣憤將不太好的詞彙脫口而出是幾乎每天都在上演的事。其實我國法規有特別保護國人避免被他人謾罵而身心感到懼怕的自由。
所以,當我們不管是在網路上、日常生活中遭人謾罵,是可以依照法規提出告訴的。
一、透過免費法律諮詢向專業人士請求幫助
不要擔心小事化大,只要對方犯罪就不是小事。
罵人的詞彙和方式有好幾種,我們可以從電視新聞得知不同的犯罪行為判決結果會相差甚遠,甚至還會出現無罪的狀況。晚晴法律事務所長期替客戶處理私人糾紛,對法規與實務判決瞭如指掌。
擔心告不成或法規引用錯誤,可以先透過免付費電話或Line與我們的法律專員聯繫,以求保障。免費諮詢是24小時都有專員能提供服務,並且過程中完全不會對客戶收取任何費用。
二、釐清犯罪行為
與法律顧問諮詢後,客戶更容易釐清自己碰上的究竟屬於何種犯罪行為,再針對自己碰上的狀況來尋求協助。言語霸凌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 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本法規主要是對方的言論涉及到受害者的生命安全或揚言將要對受害者利的預告,不需要有任何後續行動,只要「口頭上說說」就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
2. 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
1.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基於辱罵對方的意圖,在公開場合謾罵對方即構成公然侮辱。第二項提到的「強暴」則是包含了「潑水」、「賞巴掌」此類的羞辱動作,就算沒有說出任何侮辱的話,那也達成了侮辱的目的。
另外,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那就是公然侮辱罪必須要在「公開或存在不特定多數人」的場合才會構成犯罪,只是在只有不到十個人的小群組裡私下抱怨特定人士是不會成立犯罪的。
3. 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
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將虛構且可能詆毀他人名譽的具體事件散布於公眾,不管是用語言還是文字或圖像,只要無法證明傳播的事件為真實發生,就可能會構成誹謗罪。
三、與專業律師諮詢
對法規有基本概念後,就可以與律師碰面進行法律諮詢。法律諮詢的過程中,律師除了要了解案情經過,也要知道客戶手中握有怎樣的證據。另外,也會替客戶評估提起訴訟後獲得勝訴的機率。甚至有些客人只想請求民事賠償,我們也都能提供協助。
四、委任律師處理案件
客戶決定要委任後,才會開始進行訴訟程序(這是訴訟法上的規定)。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律師和法律顧問也會與客戶保持聯繫,讓客戶們隨時都能掌握案件進度。此外,如果碰上要與被告接觸的狀況,律師與法律顧問可以陪同或代替客戶出面,避免客戶私下接觸時又受到了二度傷害。
五、結案
案件處理完畢後,晚晴法律事務所會將客戶提供的資料保密封存或刪除,不用擔心有個資外洩的疑慮。往後客戶如果對已經終結的案件還有其他疑問,也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隨時都能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