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同性婚姻 同志驕傲月

【服務項目:法律諮詢民事訴訟婚姻家庭配偶外遇

 

6月為「同志驕傲月」。即便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已經在五月生效,還是存在著不少無法接受同性戀的人。

筆者本身並非同志,也不會特別表明自己的立場。但筆者認為生育率與問題並無太多關聯,他們不會因為同性戀不被接受而變成異性戀。就算找了異性結婚生小孩,那樣的家庭也不會有完整的愛,在那種環境生長的孩子自然也不會幸福

 

何謂748施行法?

748」意味著「釋字第748號解釋」,在民法親屬並沒有保障人民同性結婚的權利,和憲法第7條的平等權22條保障人民婚姻生活規定矛盾。因此,立法者必須要修訂原本的民法法規制定新法
就算法規尚未修訂制定不完全同性伴侶依然可以在解釋文公布登記結婚。這施行法就是因此而產生

 

同性結婚規定和異性戀相同嗎?

除了748施行法第二條提及「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其他規定包含年齡證人以及後續生活、離婚等,都與異性戀大同小異。
此外,第七條特別強調「有配偶已成立第二條關係者,不得再成立第二條關係」,換而言之,就是一次只能有一段婚姻關係,不能同時擁有法律上的異性伴侶與同性伴侶

 

同志結婚後可以收養對方的小孩嗎?

748施行法第20條:「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規定。」只要符合民法上的收養要件程序自然也可以收養對方子女,同時也要遵守扶養繼承相關規定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晚晴法律事務所來守護。


婚姻家庭生活法律法律訴訟商事相關
晚晴法律事務所永遠與您站在同一陣線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