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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外遇與其外在行為(婚姻律師)

【服務項目:法律諮詢民事訴訟婚姻家庭配偶外遇

 

「我們之間?就是你們看到的這種關係!」

 

除了上床,還有許多偷吃的蛛絲馬跡!

通姦罪(已於民國109年5月29日走入歷史)給人的根深蒂固觀念,人們普遍會認為外遇就是通姦,沒有通姦就不算外遇。可是……通姦行為都發生在只有兩個人的時候,通姦沒被抓到難道就不算是外遇嗎?

*請注意:通姦已經在民國109年5月29日宣告除罪,但受害者還是可以向對方及配偶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詳情請參考本諮詢網的服務項目頁面

  

偷吃也會有想告知旁人的慾望?

根據統計,最常發生外遇偷吃的狀況在職場上。可能是相處時間比較多的緣故,會不禁讓人想在辛苦工作時想找個「依靠」。沒有一起工作的另一半對公司上的事務沒有同事來得熟悉,想「就近」尋求慰藉也是挺正常的。

但如果這樣聊到最後,讓其他不熟悉的同事誤以為兩人在交往。或私下用手機傳訊息聊天時總是有說有笑,使旁人以為在和自己的情人或兒女對話。在面對這些疑問時,又總是不說明白,看起來就像是默認似的,使得兩人的關係越來越讓人捉摸不定。會有這樣的表現,往往都是自己內心很想承認自己喜歡,卻又礙於另有家庭不敢說真話,只好含糊帶過。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晚晴法律事務所來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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