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傳宗接代也不能偷吃鄰居!

 

【服務項目:法律諮詢民事訴訟婚姻家庭配偶外遇

 

一位周姓男子和妻子育有一個女兒,原本已經計劃好將第二胎的男嬰生下扶養妻子卻未經周男同意擅自墮胎並裝上避孕器。過了一陣子妻子發現周男認領了一個男嬰,竟然是與樓下丁姓女鄰居所生,那孩子甚至還與丁女共同監護。
妻子便以寫有認領紀錄戶籍謄本為證明,向法院提出通姦罪侵害配偶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周男向法官表示,自己需要傳宗接代,與丁女同居時妻子還說過「要找也找年輕一點」這類的話,有縱容的意味在,所以妻子沒有告訴權
法官認為,妻子那句話只是氣話,不能這樣就認定她允許丈夫通姦,一審判處4個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周男已經在判決後以80萬元慰撫金和妻子和解,妻子便撤回附帶民事訴訟,因此高院法官宣告緩刑兩年

*請注意:通姦已經在民國109年5月29日宣告除罪,但受害者還是可以向對方及配偶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詳情請參考本諮詢網的服務項目頁面

這是通姦除罪前的案件,因為那時候還沒修法,又是在修法前就審理案件,所以周男觸犯了通姦罪是毫無疑問的。雖然其中有幾個地方看起來頗奇怪,尤其是妻子允許丈夫與鄰居同居的部分,但既然通姦已經除罪,筆者在這邊就不談論刑事責任問題

 

兒子女兒都可以傳宗接代

【延伸閱讀:子女姓氏的法規演變

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現代人對於子女的姓氏要求已經沒有像過往一樣絕對要跟隨父親。也許有人會認為即便生了女兒從了自己的姓氏,她們將來結婚後孩子從了丈夫的姓,自己因此「絕子絕孫」。
這樣的概念可以說是大錯特錯,因為子女的姓氏已經沒有規定一定要跟著父親母親。縱使在年幼時跟了其中一方,他們將來還是可以依照自己想法改變。

比起為了傳宗接代偷吃鄰居,倒不如想辦法說服唯一的女兒讓孫子從自己的姓氏

 

只有親生父親可以認領小孩

【延伸閱讀:認領

案件中有提到了「認領」的問題,從這點我們可以得知鄰居丁女是在未婚的狀態下將私生子生下來。如果丁女是婚姻關係存續中外遇生下孩子孩子將會默認為丁女與其丈夫的孩子,周男不得介入他人家庭。除非丁女與其丈夫提出親子關係否認之訴,否則不能認領

 

沒婚姻關係也可以一起當監護人?

【延伸閱讀:監護權的種類

有部分離婚或未婚生子的父母會選用此類監護方式,一同擔任孩子的監護人。但孩子不可能一分為二,所以子女們平常都還是與主要照顧者同住(當然也可以輪流照顧)。與單方監護最大的差別在於,碰上與子女相關之重大決策時,需要雙方討論,嚴禁其中一方擅自決定

 

看完這篇文章後,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您的幸福美滿,就交給晚晴法律事務所來守護。


婚姻家庭生活法律法律訴訟商事相關
晚晴法律事務所永遠與您站在同一陣線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