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與有婦之夫同居生一女,從夫姓,被告判刑,後在他家人知情下一直同居至今,92年又生一男,但從母姓。我們一直想組成一個完整甜蜜家庭已多年對方是否可提民事求償?對方在知情多年下是否可再次提告?若成立會擔負何刑責?對方一直不願和他離婚,他是否可提離婚訴訟?若不行,可有其他方法離婚?
解析:
- 1雖然知情外遇情形已多年,但對方還是可提民事求償,對方在知情多年下表示縱容或寬宥他先生,依法不能再提通姦告訴。
- 2刑責部分即通姦罪的刑責。
- 3對方一直不願和他離婚,他若提離婚訴訟,除非有民法第1052條之離婚事由,否則訴請離婚不會成功。若依法律方式皆無法離婚,在法律角度下自不會建議用其他方法來讓他們離婚。
- 4惟重要的是如何蒐集證據,證明他的太太早知您們在一起之證據,以防她告您通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