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情變,男朋友帶著剪刀去談判,會不會構成犯罪?

案例:

  佑智跟女朋友小娟想戀多年,小娟一再要求佑智要考上高考,才肯嫁給他,但佑智雖然盡了全力,但每年都是差個幾分,飲恨落榜,小娟不但不安慰佑智,反而提議分手,佑智在氣憤之餘,帶著剪刀去談判,亮出剪刀,揚言如小娟執意要分手,就兩人同歸於盡?


解析:

  • 1男女交友本應尊重個人之意願,不能強求,所以,佑智以死威脅小娟不得分手,是一種恐嚇的行為。
  • 2以考試及格作為結婚的條件,對某些人來說是以不能的條件為條件,自然無法履行,所以,小娟如果愛佑智,就應該捨棄這個條件。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