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蒐證沒警陪,外遇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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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外遇,與親友前往妻子租屋處破門捉姦,當場撞見妻子和朋友在一起,這名男子將床頭櫃和垃圾桶取得的三團衛生紙,自行帶到警局交給員警封存。但法官認為他違法取證,衛生紙團沒有鑑定必要,判決通姦不成立

半夜四點。劉先生摸黑找朋友衝進太太的租的小套房。他們自己破壞門鎖。劉太太嚇得大叫。大叫的原因是。房間裡還有一名男子。光著上半身。躲近廁所裡。男子走到床邊穿上衣服。

劉太太則是蹲在地上。非常懊惱的樣子。這時劉先生開始繞著床找通姦證據。先是在床頭櫃上發現了兩團用過的衛生紙。鏡頭又轉進廁所裡。

在垃圾桶一樣。發現了衛生紙。劉先生就自己拿了起來。這時候。警察都還沒有出現。

劉太太則是抱著和前夫生的女兒。坐在床邊。男子則是蹲在床尾。

這名男子是劉先生的好朋友。結果卻和自己的太太這樣。從陽台掛的衣服。劉先生判斷兩人早有姦情。甚至同居。

儘管劉先生認為抓姦成功。但等到過了十分鐘。警察才出現。控制場面。但後來這段錄影。法官認為並不構成通姦。

而劉先生自己拿給警察的三團衛生紙。法官也認為沒有鑑定必要。整段錄影等於白忙一場。反而因為破門而入。劉先生自己吃上官司。

轉載: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綜合報導〕更新日期:2010/01/10

 

*請注意:通姦已經在民國109年5月29日宣告除罪,但受害者還是可以向對方及配偶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詳情請參考本諮詢網的服務項目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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